
觀察與思考2010年第2期封面
[導讀]近幾年,社會上關于中國貧富差距擴大的議論越來越多,普遍的一種觀點認為,貧富差距擴大到一定程度,對社會的穩(wěn)定就會造成威脅,而這種擴大的過程往往正是能量的積累。
各地“兩會”召開在即,多個省市傳出“漲工資”的呼聲和動作。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1月23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社會宣布,從2010年2月1日起省內各類地區(qū)的最低工資漲幅超過12%。
此外,北京市、重慶市以及東莞市等也紛紛表示初步具備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條件。
專家認為,各地相繼擬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基于中國經濟回暖的大環(huán)境,此舉措對國家、對個人,乃至對用工企業(yè)都有利好。2008年11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fā)布通知,要求暫緩調整企業(yè)最低工資標準。當時恰恰是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漸顯現之際,企業(yè)經營面臨極大的壓力,作為企業(yè)成本的一部分,最低工資標準被暫緩調整,這也是意在穩(wěn)定就業(yè)、幫助企業(yè)渡過難關的政府宏觀調控之舉。
一年多以后,情況已悄然發(fā)生了變化。國家統(tǒng)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3535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8.7%。經濟回升走出了人們事先敢想而不敢求的V形軌跡,GDP逐季上升,2009年第四季度增長已從一季度的6.2%上升到10.7%。
經濟形勢擺脫了經濟危機的影響,再度保持平穩(wěn)較快增長,是地方政府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首要前提條件。這些消息向我們傳遞了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信號,政府已經開始著手解決國民收入分配失衡問題,正在力圖通過提高低收入群體的分配比例,達到全社會共享發(fā)展成果、最終共同富裕的目的。
—編者按
在最低收入線徘徊的中國打工者
■顧列銘
在南方,曾經有這么一種說法:90年代初父親來這里打工,月收入為800元;10年后兒子又來這里打工,月收入仍然為800元。
換言之,10年過去了,兩代打工者的工資收入沒有任何變化,而這么低的收入在今天,連維持打工者自身的簡單再生產(即養(yǎng)兒育女)也非常艱難。
而這正是在最低收入線徘徊的中國勞動者特別是中國工人的真實寫照。
2010年:分配制度如何改革
■顧問君
很多打工者問:“老板一年能賺幾百萬,我們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卻只能賺幾萬。難道人和人之間的勞動差別就這么大?”
其實,這不是勞動差別大,而是賺錢的方式不同----企業(yè)主當然也付出勞動,但他們賺錢主要依賴所投入的資金、廠房和設備,屬于資本所得;而普通工人呢,賺錢只能通過自己的勞動。
目前,我國經濟正處在企穩(wěn)回升的關鍵時期,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對實現我國“保增長,調結構”的目標尤為關鍵。
但是,現今我國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收入差距過大,限制了刺激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的活力與動力。因此,啟動并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對刺激消費需求進而推動經濟增長至關重要。
我國一直沒有很完善地解決一次分配(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問題,所以未能切實做到分配合理化,沒能提高廣大城鄉(xiāng)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并籍此用消費拉動經濟。
分配嚴重失衡
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被稱為一次分配,其發(fā)生在單位(企業(yè))與個人之間。而政府的轉移支付部分叫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政府通過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將其一部分財政收入單方面無償地讓渡而發(fā)生的支出。比如: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yè)救濟、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在2007年10月15日召開的中共十七大開幕式上,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代表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時就表示,將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長期以來,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國民收入分配向國家和資本所有者傾斜的現象一直比較突出。
由中國社科院發(fā)布的《2008年社會藍皮書》顯示,近年來我國勞動報酬所占國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紀90年代以前,勞動者報酬占比為50%以上,2001年后這個比重不斷下降,到2006年已下降到41%。與此同時,營業(yè)盈余比重由原來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2000-2008年,我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20.4%,但職工的實際工資年均僅增長15.7%。這表明,我國國民收入結構失衡,特別是勞動者報酬所占國民收入比重不斷下降。來自全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生活成本不斷提高的近幾年中,從未增加過工資的全國普通工人超過26%。
不但如此,人們還發(fā)現試圖通過付出更多勞動來提高收入,似乎變得越來越難。
對此,國家發(fā)改委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認為,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之間存在差距也正常,但若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引發(fā)很多問題。而在我國初次分配領域,勞動者工資增長趕不上企業(yè)利潤增長已是一個普遍現象,并且這種差距有逐漸拉大之勢。
據了解,在發(fā)達國家,工資一般會占企業(yè)運營成本50%左右,而在中國則不到10%。發(fā)達國家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國則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趨勢;資本回報的比例卻不斷上揚。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鄭功成認為,這種利潤侵蝕工資、機器排擠勞動的現象,不利于縮小收入差距,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更不利于擴大消費、拉動內需—如果老百姓沒多少錢可以用來消費,出臺再多的刺激政策也只能是事倍功半。
分析居民收入增長緩慢的原因,除了現階段一次分配制度極不合理外,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也不合理。而這從大環(huán)境看主要與我國經濟發(fā)展模式有關,長期重投資輕消費,社會財富增加的大部分被政府拿去搞建設了。近幾年財政收入增長更是超過GDP增幅。相關數據顯示,從1978年到2006年,我國居民收入年均增長6.7%,這跟中國高達兩位數的經濟增速形成鮮明對比。致使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的狀況一直難以扭轉。
綜合多個部門和專家的測算,在國民收入三大分配主體政府、企業(yè)、居民中,目前我國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開放初期,這一比例曾經是24∶18∶56。
“國家和企業(yè)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國現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點。”長期研究國民收入分配的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說,政府收入占比過高,應控制在25%之內;居民收入占比過低,多數國家在60%左右,美國已達到70%;企業(yè)收入占比偏高,國際上一般低于25%。
即使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政府收入占比仍在擴大---財政部統(tǒng)計,2009年前11個月全國財政收入6.34萬億元,同比增長9.2%,高于同期經濟增速;其中行政收費等非稅收入同比增長27%。
收入差距懸殊
目前,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已是不爭的事實。
根據聯(lián)合國開發(fā)計劃署的統(tǒng)計數字,中國目前占總人口20%的最貧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只有4.7%,而占總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費的份額高達50%。突出表現在收入份額差距和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東中西部地區(qū)居民收入差距過大、高低收入群體差距懸殊等方面。
說到貧富懸殊,不可避免地要提到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嵯禂凳窃谌烤用袷杖胫杏糜诓黄骄峙涞陌俜直取;嵯禂凳桥袛嗍杖敕峙涔匠潭鹊闹匾笜耍@個指數在0和1之間,數值越低,表明財富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越均勻。
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一般發(fā)達國家的基尼指數在0.24到0.36之間。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1960年代,我國基尼系數大約為0.17-0.18,1980年代為0.21-0.27,從2000年開始,我國基尼系數已越過0.4的警戒線,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達到0.48。
世界銀行的報告同時顯示,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這兩個數字比在中國是10.7倍,而美國是8.4倍,俄羅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
這也就意味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由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國家之一,變成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的國家之一,城鄉(xiāng)、區(qū)域、行業(yè)、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持續(xù)擴大---我國不同行業(yè)職工的收入差距最高已達10倍。
數據顯示,2000年,我國行業(yè)最高人均工資水平是行業(yè)最低人均工資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增至4.88倍。而國際上公認行業(yè)間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過3倍則需要加以調控。
據統(tǒng)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等行業(yè)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最近10年來,我國行業(yè)間收入分配總的趨勢是向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行業(yè)和新興產業(yè)傾斜,某些壟斷行業(yè)的收入更高,而傳統(tǒng)的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yè),收入則相對較低。
“壟斷行業(yè)收入畸高是導致行業(yè)間收入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會非議最大的誘因。”國家發(fā)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
更應看到,壟斷行業(yè)的高利潤和高收入,不光是憑借國家的特殊政策和雄厚資金,更是建立在擠壓一般企業(yè)應有利潤的基礎上的,這在相當程度上使其它企業(yè)增收不增利,難以加工資。
加上包括壟斷行業(yè)在內的國企長達13年不上繳利潤(直到2007年,國家推出《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國企只上繳稅收不上繳紅利的時代才成為歷史),使國家財富的二次分配也必然有心無力。
分配制度如何改革
不患寡而患不均—收入分配自古以來事關社稷民生,如今我國的國民財富總量已雄踞世界第三,分好財富的問題日顯重要。連續(xù)三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2009年的會議更是強調“加大調整力度”。
同時,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快出臺《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jié)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下稱《指導意見》)。
筆者認為,改革分配制度不僅僅是簡單做加減法,而必須解決深層問題以推進改革。
第一,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讓利于民。
目前,各級政府用稅收、收費罰款、土地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等權力在國民收入中進行分配。政府分配占比高,問題癥結在于政府職能轉變滯后。
而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和規(guī)范行政審批,深化資源價格改革,正是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改革舉措之一。專家認為,以上舉措對調整當前收入分配格局至關重要。減少和規(guī)范行政審批,將減少行政收費;深化資源價格改革,將限制一些地方政府的“賣礦”收益。
“初次分配調整的重點不是強化對勞動市場的干預,關鍵在于深化市場體制改革。”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宏觀部部長余斌說。
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進中小企業(yè)和服務業(yè)的發(fā)展,擴大就業(yè)。
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歸根結底取決于工人和崗位孰少孰多。2009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引導和促進勞動密集型企業(yè)、中小企業(yè)、民營經濟、各種服務業(yè)加快發(fā)展,是2010年的工作重點。
要提高國民勞動報酬占比,解決好就業(yè)是前提。目前我國就業(yè)壓力之大世界罕見,有2.5億農村勞動力要轉移,每年還有600多萬大學生和500萬城鎮(zhèn)新增勞動力要就業(yè),制定和實施促進小企業(yè)、服務業(yè)戰(zhàn)略規(guī)劃已刻不容緩。
目前我國每千人擁有企業(yè)11個,明顯低于國際平均水平。發(fā)達國家平均每千人擁有45個企業(yè),發(fā)展中國家是25個。2008年,我國服務業(yè)在GDP中占比40%,與人均收入水平相當的國家比低6個百分點;服務業(yè)就業(yè)比率占全部就業(yè)33%,比一般國家水平低27個百分點。
過去三十年,我國對能容納大量就業(yè)的小企業(yè)、服務業(yè)的發(fā)展,在思想上忽視,在戰(zhàn)略上輕視,在體制上障礙較多,在政策上沒有支持,在法律上沒有有用和能用的條款促進,使國民經濟吸收勞動力就業(yè)的能力越來越弱。
當前,分配結構的失衡主要表現在“兩個偏低”:即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這都與經濟結構有關。比如,由于投資、出口、消費比例不協(xié)調,一、二、三產業(yè)結構不合理,造成勞動力結構不合理。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第三產業(yè)發(fā)展迅速,在國民經濟中占比已從最低時的21.6%升到40%以上,但仍遠低于發(fā)達國家70%左右的水平。大量一產富余勞動力被擠進二產,造成二產勞動力供過于求;在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下,財富增長相對緩慢。
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必須著眼于整個經濟結構,從調整相關經濟結構和深化體制改革著手,調整出口、投資、消費等重大比例關系。通過變粗放型生產方式為集約型,促進產業(yè)升級換代、推動產品由低端進入中高端、壓縮過剩產能等來提高生產效率;通過大力發(fā)展三產擴大就業(yè),減輕二產人力資源市場過度競爭。
第三,要扎實推進壟斷性行業(yè)體制改革,平均分配。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各行業(yè)間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等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yè)職工的2-3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為5-10倍。
行業(yè)間收入分配不公并非競爭力和人力資本差異的體現,而主要是壟斷行業(yè)獲取了高于其他行業(yè)的壟斷收益。壟斷格局不打破,這種收入分配的格局必然存在。
完善市場競爭機制,推進壟斷性行業(yè)體制改革,保護民間投資合法權益,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一大亮點。“我認為最為重要的就是擴大準入。”溫家寶說,凡是政策沒有規(guī)定不可以進入的,都應該讓民間資本進入。
2009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時隔6年再次提出要“不失時機地”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改革,表明2010年中國在市場化改革方面會有新的突破,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基建、公用事業(yè)等壟斷領域會吸引更多民營資本進入。
與此同時,通過提高壟斷行業(yè)利潤上繳國家的比例,使得其行業(yè)從業(yè)人員收入維持在高于社會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第四,要穩(wěn)步推進城鎮(zhèn)化,惠及農民。
城鄉(xiāng)差距是導致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重要原因。從1985年到2007年,我國居民收入的城鄉(xiāng)差距由1.86倍擴大到3.33倍。推進城鎮(zhèn)化,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zhèn)戶籍限制,是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最大亮點。
而要提高農民收入占比,關鍵是減少農業(yè)人口。2008年占就業(yè)人口總數40%的農業(yè)人口,只創(chuàng)造出占GDP總量10%的農業(yè)產值。目前我國農業(yè)產值在GDP中占比每三年下降兩個百分點,大量的農業(yè)人口分配越來越少的農業(yè)產值,收入怎么可能提高?
多位專家表示,隨著農民身份轉換提速,農民增收難有望緩解。同時,有必要進一步增加農民的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
我國農民的轉移性收入正在大幅增加。2009年前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同比增長8.5%,其中,由各項補貼、離退休金和養(yǎng)老金以及救濟款三大部分組成轉移性收入增速遙遙領先,達到26.4%。
關于財產性收入,專家建議在穩(wěn)定農民對承包地擁有長期物權的前提下,促進土地流轉和變現,使農民獲得穩(wěn)定的收入流;清晰界定農戶宅基地產權屬性,推進宅基地流轉、置換方式創(chuàng)新,讓農戶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
第五,公共財政應優(yōu)先投向民生領域,支持保障。
2007年,我國教育、醫(yī)療和社會保障等三大“民生”支出占政府總支出比重合計29.2%,比人均收入相當的國家低24.8個百分點,其中醫(yī)療和社保支出不足問題尤其明顯。
從國際上看,轉型國家因為政府權力的逐步削弱可能導致公共品供給不足。但是在中國,公共品供給不足卻是地方政府權力過大所致。由于財政分權,地方政府除了為增長而競爭、有足夠的激勵提供公路、機場、港口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之外,對于醫(y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品的供給顯然缺乏足夠的激勵。
為此,在“十二五”期間要強化社會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在建立以社會救助、全民醫(yī)療保障和全民養(yǎng)老保險為主體的經濟保障體系的同時,進一步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應該拿出更多的錢來大力發(fā)展公共服務,加大對老年人的服務保障。
2009年GDP“保8”成功,財政收入增長8%,而投入社保的財政支出預計增長17.1%,超出1倍以上,這是前所未有的。不過,目前,政府實際行政開支占全部實際收入的比例已升至40%,高于東亞、拉美和印度等國家和地區(qū),這一開支不能超過政府全部支出的15%。
隨著人大監(jiān)督和公共監(jiān)督的強化,我國的民生投資有望持續(xù)擴大。事實上,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說,2009年分四批下達的中央投資中,直接用于民生的投資比例超過了50%。
溫家寶強調,2009年的投資已經注意向民生等領域傾斜,2010年的投資力度不減,但其內涵要發(fā)生變化,要更加重視發(fā)展社會事業(yè)?!?/p>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來源于顧問轉載 ,不代表本平臺的觀點和立場。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注冊用戶自發(fā)貢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武岡人網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不擁有其著作權,亦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您發(fā)現本站中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通過郵箱(admin@4305.cn)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