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應由誰來埋單?
六月十八日,對武岡市雙橋九年制學校來說是一個灰色的日子。那天下著大雨,下午三時左右,小學部62班12歲的女學生杜娟同學在放學回家時不幸掉入水中。
事故發(fā)生后,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及時進行協(xié)商。學校方面通報了當天的情況,事發(fā)當天,天下大雨,學校在廣播中強調了學生的安全問題,班主任也在班上反復強調了安全問題,可杜娟同學仍在回家途中不幸溺水身亡。這本是一起意外事故,會上大家都認為杜娟同學的死亡是一起典型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面對死者家屬提出的高額賠款,最后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單位的協(xié)調下,賠款由最初的30多萬降到4.萬3仟元(包括前期的打撈費,棺材等費用共計五萬元左右。)
學校既然沒有責任,為何還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誰應該為死者買單?我認為,對于突發(fā)事件的處理,應該由政府埋單!因為在責任不明或天災面前,死者家屬一般情緒比較激動。他們往往會做出一些過激舉動,這時政府應從人道主義出發(fā),給死者家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幫助安葬死者及補償受害人家屬。同時國家有一項重大災害專項資金,當發(fā)生意外事故且又找不到當事人時,國家就可以動用這筆資金用來開支,以安撫死者家屬。
但是政府在此次事故中沒有站在老師的立場上,扮演的不是勇敢地承擔責任,而是扮演調解員和說客的角色,一面說學校沒有責任,同時又要學校承擔這筆本不該由學校承擔的費用,以便消事寧人。
面對這樣的結果,全體教師義憤填膺,他們不明白的是既然學校沒有責任,為何要學校出錢?(盡管教育局答應解決三萬元,聯(lián)校解決一部分,但資金未到位,先要學校墊付,)星期一,老師們來到學校,無心上課,他們三三兩兩在一起議論,老師們真不明白,政府怎么能這樣不負責任地處理這件事?表面上這件事情平息了,但教師們的心卻寒到了極點。難道這就是他們口口聲聲說的“尊師重教”?學校是政府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是清水衙門,在不準亂收費的農村學校,學校的辦公經費更是捉襟見肘,要學校為意外事故埋單,老師們怎么也想不明白?
四年前的今天,雙橋中學曾發(fā)生過類似的事件,當天放學后,幾名學生私自到水庫坐船,結果有兩名學生溺水身亡,在協(xié)調會上,市委辦公室的譚立生在明知學校只占20%的責任,卻要學校承擔60%的賠償責任(因有些責任人連協(xié)調會都不來參加,責任書上卻要他們擔責,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致使學校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老師們怨聲載道,直到2009年才從罰災款中甩掉了這個包袱。可是時隔半年,老師們又要背上這個沉重的十字架。
由于辦學條件差,外地來雙橋的老師都走馬燈式的走了,學校留不住教師,每年都要請代課教師來補充,教育質量不斷滑坡,我們真擔心有一天雙橋中學也會變成第二個龍伏中學。
我們希望大家來參與討論,學生意外事故學校應不應該承擔責任?政府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來源于劉愛國 ,不代表本平臺的觀點和立場。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注冊用戶自發(fā)貢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武岡人網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不擁有其著作權,亦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站中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通過郵箱(admin@4305.cn)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