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抄襲——兼答高遠《偷來的蛋,也是可以做菜的》
鐘文暉點評:既然樓主對事不對人,也就頂出來大家繼續(xù)討論!
話說抄襲
——兼答高遠《偷來的蛋,也是可以做菜的》
文學創(chuàng)作中,抄襲是被視為最無恥的事。你的文章,我抄襲下來,改頭換面變成我的,反而招搖過市,喜氣洋洋,大抵會讓人指背皮的。
抄襲,有整篇竊之的,有大段竊之的,也有竊其重要、關(guān)鍵部分的。
因抄襲而引發(fā)的紛爭甚或官司,追究時會更認真更細究。
總之,抄襲者干的,是明搶明奪的不光彩之事。
其實,竊文者最厲害的還不是抄襲幾段文字,而是盜用人家的文“核”、“詩眼”——一篇文章一首詩歌最核心的東西。
這里說的文“核”與“眼”,可以是一個點子,可以是一個人物,可以是一個素材,可以是一種切入角度,也可以是一個立意。
對于初學寫作者,也許看不出來這一切的重要性,將珍珠當沙子;對于掌握了一定寫作技能的為文者,可以一眼看相中,變成一篇很有特點的文章,偷到的是一塊可供雕琢的璞玉。
一個好點子,是一個好人物,一個好素材,一種好的切入角度,一個好的立意,完全可以成就一篇好文章一部好書。
對于不刻意為文的人,寫了一篇水平還不是很高的文章,但里面有一個極妙的“文核”、“詩眼”,讓人偷去也許不會當作一回事,好像一個不喜歡看書的人一本好書讓人拿走不一定痛心疾首一樣。
但是,對于刻意為文的人,寫一個帖子發(fā)出來讓人偷去其“核”其“眼”,肯定會很痛心疾首的。
這種竊者,其行為之不光彩,可以想象了。
遺憾的是,現(xiàn)在價值觀變得太讓人不可理喻。竊文藝工作者可以為其竊堂而皇之地宣揚竊之有理竊之有功;也有一些旁觀者也認為不值得追究,因為竊者所竊不是金錢不是寶物。
如此說來,大概會在某一天,“抄襲”一詞會從漢語詞典中開除出去了。
看來,像我等跟不上時代發(fā)展腳步者,得加緊練一練“抄襲”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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