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審批:武岡市城管局審批事項
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審批許可對象:法人和公民
許可依據(jù):《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
許可條件:
1、建設單位因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而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2、舉行慶典、促銷等短期活動確需要臨時占用人行道或公共場地的;3、因門面裝修等需要臨時占用的;4、因搶修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5、特殊情況需要在街道兩側及公共場地設亭擺攤的。
許可程序:
(一)受理:局業(yè)務股按照審批的法定條件、標準,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于本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同時,參照《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分別作出處理: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審批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5、申請材料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要求,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請,均應當出具書面憑證。時限:即時。
(二)審查:業(yè)務股按照許可條件及標準,對提交申辦材料內(nèi)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1、對符合條件、標準的,由中隊工作人員現(xiàn)場勘察后提出現(xiàn)場勘察意見交業(yè)務股進行復審,業(yè)務股提出同意的書面復審意見,報局分管領導決定或會審;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與申報材料一并退回受理人;2、對于不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出審查意見的,向局領導提交《武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行政許可延期決定呈報表》,申請延期提出審查意見。時限:3個工作日。
(三)決定:局分管負責人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許可的意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不同意許可的意見及理由。時限:1個工作日。
(四)告知與公告:1、對決定準予許可的,局業(yè)務股及時發(fā)放《武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送達申請人;2、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局業(yè)務股及時發(fā)放《武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送達申請人3、業(yè)務股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將材料整理歸檔,并移交辦公室。4、辦公室在武岡市人民政府門戶信息網(wǎng)上公示審定結果;時限:1個工作日
相關材料:
1、 城市道路占用審批表 1份
2、 申請報告 1份
3、 占地證明材料 1份
4、 有關部門審核意見及相關材料 1份
窗口地點:武岡市樂洋路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業(yè)務咨詢電話:0739-4234359
信息發(fā)布人:武哥 注冊日期:2014/4/8 2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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