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13時30分,經(jīng)過5個多小時的斗智斗勇,犯罪嫌疑人張華佰向圍捕民警繳械投降,洞口縣“3.18”持槍殺人案成功告破。
5月4日上午,澎湃新聞獲悉,邵陽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洞口縣“3.18”持槍殺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張華佰潛逃一個半月后落網(wǎng),其此前曾犯五罪,殺人時剛刑滿釋放6天。
民警與其搏斗五小時擒獲
邵陽市公安局稱,3月18日17時許,洞口縣石江鎮(zhèn)發(fā)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張華佰用自制火藥槍將陳某能打死,隨后攜槍逃離現(xiàn)場。
案發(fā)后,湖南省市縣各級領導要求迅速偵破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消除社會隱患。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采取多種偵查措施。由于張華佰曾于2014年因實施故意傷害等犯罪受到過公安機關打擊打處理,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專案組多次組織抓捕均被其逃脫。

5月3日8時許,洞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到張華佰躲藏在洞口縣黃橋鎮(zhèn)馬元村一村民家中,一邊向上級公安機關進行報告,一邊組織警力將張華佰圍堵在藏匿的房屋內(nèi),防止其再次逃脫。
邵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譚學軍指派武警特戰(zhàn)隊員及市局刑警、特警等趕赴洞口縣實施抓捕。



張華佰利用屋內(nèi)的復雜地形持槍與民警對峙。
在現(xiàn)場,張華佰利用屋內(nèi)的復雜地形持槍與民警對峙。為防止不必要的傷亡,現(xiàn)場總指揮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偵支隊長朱邵武一邊指揮各警種做好強攻準備,一邊安排有經(jīng)驗的民警對張華佰喊話勸降,并接來其親屬配合做思想工作。



經(jīng)過強大的政策攻心,最終瓦解了張華佰的心理防線。
13時30分,無路可逃的張華佰聽從現(xiàn)場民警的指揮,主動將槍支從二樓窗戶扔出,現(xiàn)場特警、武警沖入房中,將張華佰擒獲。整個過程長達5個多小時。



特警、武警等警種合成作戰(zhàn)擒獲張華佰。
出獄第六天持槍殺人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張華佰的刑事判決書顯示,今年34歲的張華佰已是兩度入獄,共犯下5個罪名。張華佰早有持槍犯罪前科。其減刑裁定書顯示,張華佰服刑期滿日原為2018年1月12日,服刑期間因有“悔改”表現(xiàn),獲裁定減刑10個月,2017年3月12日刑滿釋放。
邵陽市公安局通報稱,張華佰被抓捕后交待,3月17日,其與陳某苗等人在洞口縣石江鎮(zhèn)江潭村某飯店內(nèi)賭博,張華佰輸了錢,便懷疑陳某苗等人設局騙他,遂于3月18日上午開車到江潭村找到陳某苗,對其實施了毆打。陳某苗隨后將被打情況告訴了堂弟陳某能。當天下午,陳某能打電話給張華佰,雙方相約在石江鎮(zhèn)石田村路口處理陳某苗被打事件。雙方見面后發(fā)生爭執(zhí),張華佰持自制火藥槍將陳某能擊傷后逃離現(xiàn)場,陳某能當場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華佰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洞口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5月4日上午,邵陽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該案的偵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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